北京市纪委副书记李振奇任北京市监察局局长 李振奇简历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任命李振奇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免去王海平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振奇曾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中共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局级),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局长。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委副书记。
昨天,副市长程红在介绍李振奇的情况时表示,李振奇事业心强,责任心强,严格依法办案,注意廉洁自律。据了解,李振奇分管案件查办工作期间,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针对“小官贪腐”等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同时推动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暂扣未处置的涉案款物进行了专项清理,逐一登记入库,及时妥善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他还编辑了违纪违法干部悔过书,印发全市局级领导。
李振奇简历:
李振奇,男,汉族,1957年2月生,北京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高级法官。
现任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1975.07--1978.07 北京市大兴县东方红公社天宫院大队插队知青
1978.07--1979.09 北京市宣武区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地震科帮助工作
1979.09--1983.06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83.06--1985.09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1985.09--1987.11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1987.11--1990.05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85.09--1988.08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05--1991.01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1991.01--1994.11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1994.11--2000.09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0.03—2001.03 在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进修班学习)
2000.09--2003.1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1.05--2001.08 赴日本远东亚洲犯罪研究所学习)
2003.12--2007.05 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局级)(其间:2001.03--2004.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7.05--2010.04 北京市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其间:2009.10—2009.11 参加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
2010.04--2011.11 北京市纪委常委
2011.11--2012.05 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2.05--2012.07 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2.07 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