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简历资料 重庆市副市长刘伟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伟简历资料 重庆市副市长刘伟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重庆市副市长刘伟

3月31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据报道,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6名国家工作人员,刘伟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伟,男,汉族,1961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
曾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78.12—1991.12 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企财一科(处)干事,局办公室秘书,预算处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5.09—1987.07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税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91.12—1995.04 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
1995.04—1998.01 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1995.03—1995.06重庆市委党校第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07—1997.07挂职任璧山县县长助理;1995.11—1997.1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8.01—1999.07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9.07—2004.11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11—2008.01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局级)(2003.03—2005.07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习;2004.09—2007.06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8.01—2013.11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9.02—200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11-2016.03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代表,市四次党代会代表,四届市委委员,三届市纪委委员,市二届、三届政协委员,市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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