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彦死刑改为无期 内蒙边防总队原总队长吕文彦最新消息
【内蒙边防总队原总队长吕文彦死缓刑期已减为无期】内蒙边防总队原总队长吕文彦2012年因受贿罪,被判死缓。福建高院今年1月公布了2015年2月了做出的《吕文彦犯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称罪犯吕文彦死刑缓期执行已满二年,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依法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吕文彦,男,汉族,1954年10月8日出生,吉林德惠人,研究生文化;原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现在福建省龙岩监狱服刑。 2016年1月8日,将罪犯吕文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